9月起,这些政策将影响医械圈!
2017-09-21 09:17:28
9月份一批新规定出台、执行,直接与医疗器械紧密相关。现汇编如下,以供参考:
9月底全国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今年7月,在人社部在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要求9月底以前全面启动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并联网运行,确保在线备案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全部实现直接结算。
两高严惩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造假行为,9月1日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布的《关于办理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造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解释》规定,在药物非临床研究或者药物临床试验过程中故意使用虚假试验用药品等六种情形将被认定为“情节严重”,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9月1日起,“月子中心”将有统一标准,器械有机会了?
《母婴保健服务场所通用要求》将自9月1日起施行。全国4000多家月子护理机构即将实施统一的国家标准。
9月1日起,公司股东滥用权利,司法可适当干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将于9月1日起施行。该司法解释涉及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和股东代表诉讼等五个方面纠纷案件审理中的法律适用问题。
9月1日起,天津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自9月1日起,天津将取消全市公立医疗机构一次性医用耗材加成。患者整体负担,特别是使用高值耗材的患者负担会明显减轻。此次改革方案在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包括中央驻津医院、部队、武警医院、企事业单位医院,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
9月起,所有公立医院药品零差价,医疗服务价格大调整
4月,发改委曾召开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座谈会,部署全部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随后国家卫计委也下令落实了这项政策:“9月30日前全国所有的城市公立医院都要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逐步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的比例。”
9月起,更多医院药房面临被托管
9月药品零差价后,医院药房将从一个盈利性部门,变成一个亏损的部门,毕竟之前药品的利润可是医院的“纯利润”。
即将面临的现实处境,医院收入锐减,也意味着医生收入很难短期内提上去;而且因为药房不盈利,所以目前很多医院直接把药房托管出去,托管既解省了医院药房的运营成本,也能收到托管企业给医院一定报酬,是一件一拍即合的合作。
所以医院药房人员、药师们担心的托管模式,很可能要崛起了。
9月起,实行新版本医保目录
目前北京、浙江、安徽、江苏、湖北、湖南、吉林、新疆、重庆、辽宁、内蒙古、宁夏等20多个省市人社部门公布, 9月1日起同步落实国家新医保目录。由此,这些地区率先完成省(市)级医保目录调整并与国家医保目录衔接。
9月起,全国农村地区药店、诊所面临大检查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2017年9月下旬—11月中旬,总局对各省局开展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省局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彻底整改。总局适时对药店、诊所开展飞行检查。
自查,核查,终于迎来了9月的抽查,管理好自己的诊所、药店吧。
9月后,医联体遍地开花
8月30日,国家卫计委又发布了《关于确定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首批国家级示范城市和第二批国家级示范县的通知》,将天津市北辰区等26个县(区、市、旗)确定为第二批国家级示范县(区、市、旗)。
这也意味着,9月以后不管是三级医院还是大批县级医院,都要积极的加入了医联体的大军中,探索着适合自己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