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拟严惩涉医犯罪:行为异常患者由保卫人员陪诊,将涉医违法个人纳入黑名单
2017-07-14 16:56:23
近日,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合印发《严密防控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涉医暴力违法犯罪案件中屡次暴露的问题提出了切实解决办法。
全面开展实名制诊疗
《意见》称,医疗机构应当持续改进服务工作,始终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改善就医环境,优化服务流程,全面开展实名制诊疗,提升医疗质量,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操作指南,保证患者安全。加强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等重点科室建设,做好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诊疗工作。
建立应急安保队伍,实行安检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做好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二级以上医院(含妇幼保健院,下同)应当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建立应急安保队伍,开展安检工作,安装符合标准要求的监控设备,将加强安检安保措施作为重点举措积极推动。
醉酒、精神或行为异常患者就诊安排保卫人员陪诊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诊区管理制度,指定专(兼)职人负责门急诊的诊区管理,实行住院患者探视实名登记制度,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出,维护正常诊疗秩序。
建立特殊人群就医接诊制度,遇有醉酒、精神或行为异常患者就诊,要安排保卫人员陪诊,一旦出现突发情况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医务人员及患者安全。
对较高安全风险人员给予重点关注及报告
二级以上医院必须设立专门部门受理群众投诉,主动排查医患矛盾纠纷,及早调处化解。对多次反映诉求、有过激行为或扬言伤医等有较高安全风险的人员,应当予以重点关注并及时向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在医疗机构内遇有持刀、持械或其他危险物品伤害、劫持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应急安保队伍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手段果断制止,迅速控制行凶者,救助受伤人员。
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出警坚决依法果断处置
公安机关应当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防范检查和培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医疗机构报警求助,应当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六条措施”要求,第一时间出警坚决依法果断处置。对在医疗机构聚众滋事、侵害患者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辱骂、恐吓医务人员等伤医、闹医行为坚决果断制止。
涉医伤医行为纳入黑名单,并予以通报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应当将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依法依规施行联合惩戒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应当建立涉医违法犯罪案件处置督办通报机制。
涉医违法犯罪处置的考核评价工作由上级部门组织,并将医务人员、患者对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满意度纳入评价体系。